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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昌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食品级”化妆品误导消费者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儿童化妆品标签不得标明“食品级”、“食用”等字样或与食品有关的图案。在此,提醒消费者注意以下几点:没有“食品级”化妆品一些化妆品制造商使用的成分可以用来生产“食品”产品。因此,一些商家借此机会把这类化妆品称为“食品级”化妆品,来表明自己卖的化妆品是比较安全的,特别是建议家长,这类化妆品给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