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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桃江一男子因在禁渔期在禁区内非法捕捞水产品而被判刑
近日,桃江县人民法院党委书记、院长张克江公开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并判刑。被告人吴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个月,缓刑三个月。法院发现15点5月5日,2020年,被告人吴备忘录与朱谅解备忘录(已判刑)在规定的闭包,携带电捕鱼设备领域桃江县桃花镇青山村东车湾组小放电闸雄鹅桥部分非法捕鱼的地方半小时,被桃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现场查获,共查获鱼...
近日,桃江县人民法院党委书记、院长张克江公开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并判刑。被告人吴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个月,缓刑三个月。法院发现15点5月5日,2020年,被告人吴备忘录与朱谅解备忘录(已判刑)在规定的闭包,携带电捕鱼设备领域桃江县桃花镇青山村东车湾组小放电闸雄鹅桥部分非法捕鱼的地方半小时,被桃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现场查获,共查获鱼...